一、物业管理的目的:物业管理公司的目的是为了发挥物业的最大使用功能,使其保值增值,并为物业所有人或使用人提供优质服务,努力创造清洁、舒适、安全、方便的生活和工作环境,最终实现社会、经济、环境三个效益的和谐统一和共同发展。 二、物业管理的有关名词解释 1、什么是业主 是指物业的所有人,即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,是所拥有物业的主人。 2、什么是物业使用人 是指房屋、市政、公用设施及场地的使用人,它既包含业权人,也包含非业权人。 3、什么是业主委员会 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,是由业主大会从全体业主中选举产生,经政府批准成立的代表物业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,共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。 4、什么是物业管理 是指物业管理企业依据物业管理合同约定,对物业进行管理和为物业产权人、使用人提供服务的活动。 5、城市住宅区物业(以下简称物业) 是指城市住宅区房屋及相关的共用设施、设备、场地。 6、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 是指户门以内水、电、煤气、供暖自用管线、卫生洁具、门窗、非承重墙、内墙面、地面、顶棚和阳台等。 7、共用部位 是指一栋住宅楼中产权人共用的房屋承重结构(基础、内外承重墙体、梁、楼板、柱、屋顶等)、楼梯间、走廊通道、专用房间、外墙面等。 8、共用设备 是指一栋住宅楼中产权人共用的给排水管道、落水管、公共照明、电梯、安全监控系统、避雷装置、消防设施、邮政信箱、二次加压水泵、水箱等设备。 9、共用设施 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产权人共用的非市政道路、路灯、庭院灯、草坪灯、建筑小品、化粪池及化粪池以内的排水管道、垃圾房、停车场等设施。 10、维修基金 购房人在购房后须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交纳维修基金,该基金存入大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指定的代办银行帐户内。 维修基金利息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、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及更新。业户的房屋室内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维修由业户自己负责,费用自理。 三、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用途 根据政府有关法规,作为业主应按期交纳足额物业管理服务费,物业管理企业将管理服务费用于以下方面的支出: 1、 支付管理人员的工资及福利; 2、 支付小区公共设施、设备的日常运行、维修与保养; 3、 支付清洁卫生、绿化养护; 4、 支付保安费; 5、 支付办公费用; 6、 支付法定税费; 7、 其它法律允许的合理支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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