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们小区部分业主不交物业费,物业拒绝收取他们的水电费。据说小区已经欠了几十万的水费了。如果欠钱太多,自来水公司切断了水源。到时,我们按时交水电费的业主的合法权益岂不是受到损害呢?”11月1日上午,家住福屿路中利花园的林先生这样说。 你不交物业费,我就不收水电费 该小区的收费情况是这样的:家庭用电由业主自己交,公共用电和水费由物业代为收取上交。然而一部分业主拒绝支付30元的物业费,渐渐地不交物业费的业主越来越多。小区目前共有住户 378户,大约有1/3的业主拒绝交水电费。 物业处主任齐凯斌说:“我们是代为收取水电费的,既然他们不交物业费,我们也就没有义务代为收取水电费了。” 不交物业费 问题由来已久 中利花园是一个有10年历史的小区,分为两个部分:一个是商品房,一个是提供给拆迁户住的房屋,各自都有出入的大门。该物业公司属于原中利房地产开发商下属的公司。 开发商跟拆迁户在产权上存在矛盾:拆迁户说开发商欠他们钱,而开发商则说拆迁户欠钱。两者纠缠不清,一部分业主把矛头指向了物业,拒绝交物业费。 中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说:“原来的那家房产公司是外资企业,早在2001年就注销了。现在的公司跟中利花园没有任何关系,只是名字相同而异。” 停水成为了小区潜在的危险 收不上水电费,物业公司只能自己贴钱。齐凯斌说:“现在物业公司已经贴了几十万了,无力再支付下去了。”该物业公司打算退出该小区,逐渐把小区事务移交给社区管理。 今年5月份,该小区就因为欠费被供电局拉断了电源,水泵房缺电无法工作,被停水了三天。最后业主代表挨家挨户收取水电费交到电业局,才恢复了正常生活。 住在该小区的林先生每个月都按时交物业费,他说:“物业不收部分人的水电费,欠的钱多了,我们岂不是要再次被停水?” 律师说:物业的做法是不对的 福建大佳律师事务所律师柯祥春说,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规定,物业有管理的职责,应该有责任代为收取水电费。物业的这种做法是消极的,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。他们这样的做法只能让小区运作瘫痪。而那些交了水电费的业主,可以与供电局和自来水公司协商。如果协商不行,可以考虑用法律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