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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新闻 => 小区换管家业主不知情
发布日期:[2007/12/27]    共阅[3175]次
    “我们还没反应过来,业委会就把事情全都办完了。”11月27日,碧云天小区内突然进行了物业公司交接仪式,业主康女士一下子就懵了。据其称,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,业委会未公开相关信息。而记者则从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监管科了解到,该小区招投标工作手续完备,符合相关政策。至于在换管家的过程中业委会的工作应该细化到哪一步,有关负责人却表示,目前还没有法律法规可以作答。

   业主:物管更换事先不知情

   昨天上午,多位业主向记者介绍了情况:今年7月前后,原管家中海物业合同到期。这时,业主们收到了业委会发出的民意调查表,调查内容为是否全权委托业委会负责换管家工作。业主石阿姨说,调查表上并未解释什么叫做全权委托,最终公布的结果是大部分业主选择了“同意”,业委会取得了授权。

   “之后的几个月里,小区居民都在等待,不知道有哪些物业公司会竞标,不知道竞标公司的资质和业绩,也不知道新管家会收多少管理费,能做到哪些工作。”石阿姨告诉记者。可11月24日,电梯口突然出现了一张业委会执行秘书李女士的辞职函。记者事后见到了这份辞职函,上写:“碧云天小区在本次对外招聘物业公司后期过程中,业委会内部缺乏透明度……”

   现状:新老管家月底就交接

   这份辞职函立刻让小区居民炸开了锅。“当天我们就联名要求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,介绍招标全过程。”石阿姨说,可当晚业委会主任冯某的电话怎么也打不通,有居民从原物业公司处获悉,说是新物业公司已经定标—盛x物业公司将进驻小区。11月25日,业委会贴出告示称,新老管家将在月底进行交接,12月3日业委会将就此事接受业主咨询。

   “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,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,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/3以上通过。业委会应该及时了解业主的意见和建议。可我们连发表意见的机会都没有。”许多业主都认为,业委会理应积极与业主沟通,比如张贴出投标的公司等等信息,而不应该直接让大家接受现在的结果。

   业委会:招标过程涉商业机密

   昨天上午,记者先后联系上业委会主任冯先生和委员梁女士。在电话里,冯先生告诉记者,业委会是在合法取得业主授权之后才开始进行招标工作的。整个招标过程手续齐全,程序合法,在市、区物业监管部门都进行了备案。至于业主们提到的透明性问题,冯先生称,跟每家公司谈判的时候都涉及到商业机密,不可能将每个环节都公之于众。

   主管部门:招标手续符合政策

   业委会取得授权之后没有公布招标进展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?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监管科有关人士表示,目前相关的物业管理条例还没有细化到这一步。他透露说,当时是中海物业主动提出不再续签合同,情况紧急,小区业委会通过书面形式取得业主授权后,随即开展招标工作,并在主管部门进行了备案。从手续上来看,碧云天小区的招标工作是符合有关政策的。业主如果有异议,可向区建设局投诉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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